您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问题!要看卖的是什么产品,《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或者药品的赠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消费者未对赠品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所以,在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通常情况下,购物者应当认定为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针对销售者的卖假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然后报警,公安会处理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