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承租方发生安全事故,是否负全责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在承包合同,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而第四十一条更加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一定是全责,但一定要负担连带责任,安全生产法有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承租单位的、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最后说明下如果是由于承租方自己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那么由承租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