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本案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买受人赵某要求出卖人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非因房屋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且不适用不动产纠纷管辖。其次,根据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故本案某公司所在地人民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