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案外人直接申请再审和当事人申请再审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案外人只能以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侵犯了其物权权利,才可直接申请再审要求撤销该裁判,这和《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所列出的13种条件是完全不同的。
案外人直接申请再审的理由只能有一个,即其物权受到了侵犯,要求撤销的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侵犯的是实体权利而非程序性的权利。比如原审案件当事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原审当事人的辩论权利是否被剥夺、原判决裁定是否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原审当事人是否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等,虽然是原审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但和案外人的权利毫不相干,案外人不等以此为由提出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