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调解的,具体支付赔偿款的日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在审理期间可以进行调解,而调解的内容当然就包括支付多少赔偿款、何时支付等内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如果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调解书后,对方未按期履行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