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加大办理居住证难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办理:
1、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
2、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
一、进度查询
1、首先我们先打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官方网站,打开之后我们将页面往下拉,拉到底部会看到有一个“办证进度查询”选项,我们单击该选项卡2然后会进入到查询页面,此时会有两个选项供我们选择,如果是要用姓名跟身份证号查询的话,那么就在“按姓名和证件查询”下方输入姓名跟身份证号,输入完成之后单击“查询”按钮3单击查询按钮之后就会自动查询,查询完成之后就会弹出一个对话框,显示办理进度结果,如图对话框,显示还在核验中,那就说明还正在审核4如果要按受理号查询的话,那么单击“按受理号查询”选项卡5然后会进入到受理号查询页面,此时将受理号输入进去,输入完成后单击“查询”按钮6选择查询按钮之后,查询到结果就会自动弹出对话框,如图所示,此时还在核验,我们等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