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是怎么样计算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于近日主动辞职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有一条是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上面说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一次给的,相当于我半个月的月工资我的竞业限制协议年限为2年请问竞业协议的补偿是怎么计算的如果我的竞业协议上的单位只是集团下面的一个小公司,我还可以进这个集团内的其他行业吗比如集团是卖涂料、油墨、橡胶等的,我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公司是卖橡胶的,是不是意味着我还可以进涂料、油墨行业专家解答:竞业限制是一种对员工的义务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竞业限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竞业限制期必须是员工离职后开始计算,这里的离职包括员工自己辞职,也包括因各类原因公司辞退员工
(二)竞业限制期最长不能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竞业限制期内公司必须按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四)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员工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的竞业限制期限、经济补偿金额、违约金额都需要双方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所以,你的问题很清楚,竞业限制的补偿必须按照你和公司的约定来计算,不能将其他名目的钱计算入内如果没有约定,则双方可以在离职时补充约定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合理确定更重要的一点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公司必须按月支付给你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而不是一次性支付所以你们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关于竞业限制的实施范围,依法应当是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以及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所谓的本单位,是指与你建立劳动关系,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的公司即使你所在的公司是集团中的某一家公司,也不能将全部集团的业务作为竞业限制范围所以,简单分析,你只是不能去做橡胶生意的公司罢了当然,如果需要获得准确的判断结果,需要调取你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才能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