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行政诉讼可以口头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提讼时应当向提交状并且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写状的,可以进行口头。会计入笔录并且出具一份书面凭证。
《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44条,对属于人民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提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