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大学应届毕业生,要求试用期12个月对于3年以下的聘用合同的试用期约定,由于本条例没有规定,故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确定(即1-6个月试用期的范围)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相当于《劳动合同法》所指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洪桂彬律师说,此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可以被单位解雇,本条增加到15个工作日此外,对于一些事业单位招考公开化程度不够规范的问题,《条例》也有硬约束,其违法行为会受到严肃处理,这对想进入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来说,无疑是一利好消息热点3:单位或员工解除聘用合同有明文规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洪桂彬律师指出,本条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类似,所不同的是企业可以自主确定考核周期,而事业单位考核必须以年度作为单位,相当于要以不胜任解雇员工,必须要两年以上另外,提前30天系法定义务,没有待通知金的替代措施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当然,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符合规定情形事业单位应当向工作人员支付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工作人员支付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作人员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人员月工资,是指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实际领取的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