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予以认定。以、、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根据前述规定,在审查出资货币资金的合法性问题上,应注意审查出资人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一般情况下,认缴出资额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出资来源于另一企业解散所分取的财产,该企业是否依法清算;
②出资来源于其他企业分得的红利,出资人是否依法缴纳所得税;
③出资来源于拆借资金,是否履行资金拆借的合法手续;
④出资来源是否为违法所得或不当得利;
⑤出资人对出资来源是否具有处分的权利,是否包含其他人的部分权利(例如共同财产的其他共有人等),或是否存在被限制处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