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府会议记要可以强拆公民合法房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政府不得参与拆迁,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政府的会议纪要,不得作为公民合同房产的依据,更不能以非法的目的掩盖合法。依法应由拆迁部门做出拆迁决定,然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链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玩忽职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