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是一种什么情况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确认应该是起码在概念上、范围上是清晰的,对于共同财产的数量和额度也应该是大致有数的。按照新婚姻法的精神,离婚时的财产处置,必须是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共同财产,而不应该是归属于另一方的全部财产。尤其是再婚的婚姻关系解除时更是这样。因此,协议离婚时,只要能够弄清楚属于夫妻名下的共同财产即可,这部分财产才是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置的财产。如果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有困难的,可以聘请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