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单位的楼房,应当是后建的,整个土地的使用权并非只有20年。后建的楼房,其使用权限应当扣除已经使用的年限。比如,1980年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本来的使用年限是50年,如果楼房是2010年建的,那剩下的使用年限只能是20年了。
二、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