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商业秘密许可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帮助5人 3.5w浏览 #知识产权 匿名 2020-09-30 江苏扬州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37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对于商业秘密许可协议的效力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秘密许可协议是商业秘密权利人与其他企业或个人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双方行为的书面文本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第三百五十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可见,商业秘密许可协议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确定。
    一份完整的商业秘密许可协议的正文部分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标的,即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的内容。协议应当明确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的名称和内容。
    (2)授权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技术秘密许可使用主要分为独占许可使用、排他性许可使用和普通许可使用和再许可四种形式,这些方式所包含的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均不相同,关系到切身利益。因此,当事人应当就其协商的许可方式进行确认。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确定为普通实施许可。因此,对于由特殊授权方式的商业秘密许可,应当在许可协议中对许可的具体方式做出确认。
    (3)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支付许可使用费是受让人的最主要的义务,也是权利人进行授权许可的最直接的目的。因此,在商业秘密许可协议中,应当对受让人支付使用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进行明确约定。
    (4)许可使用的时间和期限。有的技术秘密有其存在的法定期限,如《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但绝大多数的技术秘密的存在是没有法定期限的,只要它一直被权利人处于秘密保护状态,就具有商业秘密价值。因此,这就需要技术秘密权利人对于受让人使用该技术秘密的时间和期限进行约定。
    (5)保密义务。技术秘密的秘密性是其存在的价值基础,因此,在商业秘密协议保密协议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对双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予以明确。
    (6)期限届满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利义务。这在很大程度上将影响着该技术秘密的后续使用。
    (7)违约条款及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来说,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应当抱着相互协商的态度,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直接提讼。
    全文
    11 2020-09-30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3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业秘密许可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6****0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4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5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8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7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1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2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1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4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7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7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5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4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2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3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0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0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3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2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56****693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570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420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业秘密许可权的种类有哪些
1、独占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在约定范围内有生产和销售的独占使用权,这种独占权甚至可以约定排斥许可方使用。2、排他许可。3、普通许可。4、交叉许可。5、分许可。6、混合许可。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许可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商业秘密许可协议的效力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秘密许可协议是商业秘密权利人与其他企业或个人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双方行为的书面文本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第三百五十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可见,商业秘密许可协议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确定。
一份完整的商业秘密许可协议的正文部分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标的,即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的内容。协议应当明确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的名称和内容。
(2)授权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技术秘密许可使用主要分为独占许可使用、排他性许可使用和普通许可使用和再许可四种形式,这些方式所包含的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均不相同,关系到切身利益。因此,当事人应当就其协商的许可方式进行确认。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确定为普通实施许可。因此,对于由特殊授权方式的商业秘密许可,应当在许可协议中对许可的具体方式做出确认。
(3)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支付许可使用费是受让人的最主要的义务,也是权利人进行授权许可的最直接的目的。因此,在商业秘密许可协议中,应当对受让人支付使用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进行明确约定。
(4)许可使用的时间和期限。有的技术秘密有其存在的法定期限,如《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但绝大多数的技术秘密的存在是没有法定期限的,只要它一直被权利人处于秘密保护状态,就具有商业秘密价值。因此,这就需要技术秘密权利人对于受让人使用该技术秘密的时间和期限进行约定。
(5)保密义务。技术秘密的秘密性是其存在的价值基础,因此,在商业秘密协议保密协议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对双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予以明确。
(6)期限届满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利义务。这在很大程度上将影响着该技术秘密的后续使用。
(7)违约条款及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来说,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应当抱着相互协商的态度,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直接提讼。
3.5w浏览
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
10w+浏览2024-11-05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部分无效
10w+浏览2024-11-20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