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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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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看你具体是做什么经营活动的,一般的无照经营行为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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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实施扣押的物品现在扣押的时间到了,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工商部门会在期限到期之前办理延期手续的,要是未办理延期手续,工商部门应该把相关物品发放给你。希望上述解释可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