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条例》第十六条人采用形式提出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二十条人在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接待场所的;
(五)、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或者以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若你没有违反第二十条规定,你的权利是可以得到依法保护的。就你所述的情况,你属于越级了,有可能还是缠访,其行为已涉嫌妨碍公共安全或在场所滞留,性质恶劣且多次劝说教育无效的,是可以以妨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进行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