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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怎么认定?

帮助5人 4.6w浏览 #公司经营 匿名 2020-10-01 云南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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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公司经营维权法务
    公司经营维权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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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怎么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3、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的,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其主张享有股权或者享有股东利益的,人民不予支持。
    5、因公司股东有出资不足、抽逃出资等行为,公司债权人向名义出资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出资人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公司债权人将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6、未经他人同意以该他人名义登记为股东的,申请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被登记为股东者承担股东责任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7、双方约定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且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的,如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份财产利益,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8、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但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在上述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之间发生的纠纷中,可以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9、债权人向工商登记文件中的公司显名股东主张其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显名股东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按照约定向实际出资人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10、在上述纠纷中,公司债权人将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案情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显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系被他人为股东的,不予承担责任。
    1
    1、名义出资人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请求名义出资人赔偿因股权被转让所造成的损失。
    1
    2、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主张股权转让行为无效的,如不能证明受让人为非善意,人民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全文
    14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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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
区别:隐名股东是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显名股东是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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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认购协议书怎样算失效
[律师回复] (一)针对约定失效条件达成的情况:
    当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具体的失效日期时,在该日期到来后,协议自然失效,双方无需再受协议约束。如果约定了特定事件发生时失效,比如涉及房产认购时,规划变更使得认购的房产无法实现当初约定的功能,像原本约定有大型配套公园,后规划改变取消了公园建设,那么此时认购协议就会失效。这种情况下,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续事宜,比如是否选择其他合适的房源或者退还认购款项等。

(二)对于一方根本违约的情形:
    若开发商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就签订认购协议的情况,这属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的行为,购房者有权主张协议失效,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款项,还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购房者若不按约定支付认购金,同样构成根本违约,开发商可以根据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解除认购协议,并处理已认购的房产,比如另行出售等。

(三)在不可抗力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时:
    比如发生地震摧毁了认购房产,这种情况下,由于房产已不存在,认购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协议可能失效。双方应共同面对不可抗力带来的后果,比如对于已支付的认购款项,可协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如退还部分或全部款项等。

(四)当协议被依法撤销或解除的情况:
    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事由,例如开发商在宣传时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误导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购房者在发现后可通过法定程序申请撤销该协议,撤销后协议失效。或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决定解除认购协议,比如购房者因个人经济状况变化无法继续购房,与开发商协商后达成解除协议的共识,那么协议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协商的内容处理相关事宜,如退还认购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风险有哪些?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风险:对于隐名股东的风险,股权代持协议只会和显名股东之间有效,对第三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等等;而对于显名股东的风险如果隐名股东出资不实所造成的债务就会由自己来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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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区别有哪些
在我国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在于相关的隐名股东是实际投资人,显名股东作为管理一方显示在公司的登记信息中。相应的隐名股东不应参与公司的管理,与这类显名股东签订合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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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出资买车写男方名下可以吗
[律师回复] (一)如果女方出资购车写男方名字,从法律角度确实可行,但风险不容忽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看作女方对男方的赠与行为,要是明确表示是赠与男方个人,那该车在法律上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二)但如果后续双方出现矛盾,女方的权益保障可能会遇到困难。比如没有书面约定等相关证据,女方要主张车辆的所有权或者让男方返还购车款就会比较艰难。
(三)为保障自身权益,女方若要出资购车写男方名字,签订书面协议是比较好的做法。在协议中清楚写明车辆的出资情况,像出资的金额、出资的方式等,还要明确产权归属,究竟是完全归男方,还是有其他的约定等相关事宜。这样一旦出现争议,女方就能够依据这份协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女方出资购车写男方名字这种情况中,签订书面协议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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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规定是,公司的股东应在工商登记材料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进行公示,登记的股东应与实际的投资人是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显名股东是虽然具备了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缺乏出资实质要件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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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高中生在网络交友中被诈骗,我分手对方则以生命威胁
[律师回复] 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惊慌,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安全和权益:

保持冷静,不要刺激对方:不要因为对方的威胁而惊慌失措,也不要用激烈的言辞刺激对方,以免对方做出极端行为。尽量稳住对方的情绪,让其感受到你在关注他的情绪和状态,但同时要明确表明你不接受这种威胁的态度。

保留证据:对于对方以生命威胁你的相关信息,如聊天记录、短信、语音通话记录等,要及时进行保存,这些证据在后续处理问题时可能会起到重要作用。

告知家长和老师:第一时间将事情的经过告知家长和老师,他们有更多的生活经验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给予你正确的指导和帮助。他们可以和你一起商量应对的办法,也可以在必要时出面与对方沟通。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对方的威胁让你感到极度不安或害怕,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缓解你的心理压力,同时也能获得一些应对此类情况的建议。

必要时报警:如果对方的威胁行为持续存在,且严重影响到你的生活和安全,或者你担心对方真的会做出极端行为,应毫不犹豫地报警。警方有专业的手段和经验来处理这类问题,能够保障你的人身安全。

在网络交友时要保持谨慎,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避免陷入不必要的危险和麻烦之中。如果可能的话,尽量避免与不熟悉的网友有过于亲密或深入的关系。
劳动仲裁多久后不认账,想了解:仲裁结果出来之后不认账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认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不同情况和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对方在规定期限内起诉
对于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任何一方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终局裁决:
劳动者: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有在证明该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等法定情形时,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撤销后可向法院起诉。
对方超过规定期限未起诉
如果对方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起诉,那么仲裁裁决书就会自动生效。生效后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若此时对方仍然不认账,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需要准备书面的申请执行书、仲裁裁决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申请人财产线索等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一般来说,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审查与执行: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若符合执行条件,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甚至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此外,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等,逾期不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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