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纠正你的一个用词。“法人”这个词应该就是这个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单位,而不是人。你说的“法人”应该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即企业的负责人。单位变更名称,就象一个人改了名一样,你改了名还是你,你若是原来欠人家的钱,改名后还得偿还;同理,单位变更名称后,原来修订的合同依然有效,还得履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这个企业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不是他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新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来的合同。所以,单位名称和法定一代表人变更后,在原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应当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不可以要求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即为解除了原来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要解除原合同,则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员工以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