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社保增减员的方法如下:
一、准备好社会保险减员表。
一般经常跑社保局的社保专员,会拷贝社保局的一些相应的表格,比如减员会有个社保减员表,要记得按要求填写进去,如果不确定信息的要跟离职员工联系。并打印一式两份。
二、盖章。
减员表打印出来后,要盖上单位的公章。有些地方还需要职工的身份证信息或者劳动合同,这个要问清楚当地社保局,把该准备好的资料准备好。
三、人社局官网备案。
一般社保局会有一个窗口是专门用来做劳动用工备案盖章的。但前提是要在系统里面做好,我们可以进入人力资源保障网
四、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
在系统做好后,就把减员表和相应资料带过去办理。先去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那边在系统上看到你提交的信息才会给你盖章。如果是因为系统问题会提前报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五、征缴科进行当月保险申报。
委托了自动划转业务的单位或企业,一般最好在当月的15号之前要进行申报,不然到15号过后,不管你申报没申报,就会自动划转钱进入社保账户,所以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把减员表给工作人员,先做好人员变动,再进行申报,他们会给你一份单子,这样减员成功,工作就完成了。
《社保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
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