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批准,不要原告同意。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决定机关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察院和确定。派出所属于执行单位。
在取保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如果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