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开公司(是私人民营企业),生意失败,欠下大量债务,因偿还不起跑到外国去了债务包括欠工厂工人的,欠公司职员的,欠原料商的,欠加工厂的,欠客户的,欠银行的,欠亲戚朋友的等等总共一千多万逃跑后工厂被拍卖,所得的钱被分给工人作为工资,其他财产一部分(主要是汽车等贵重物品)在逃跑之前转到欠债的亲戚名下抵押债务,由于逃跑得比较仓促,房产都没转移.现在是被冻结还是被拍卖也不清楚这期间,子女在外地念书,并没有参与一切事务.现在事情过去一年多,子女回来的话有什么后果吗?子女和父母一直有联系,不过别人都不知道有几个问题:1,父母这种行为是犯了什么罪?会被通缉吗?被抓到的话要判刑多久?2,子女回来以后私人借款(亲戚朋友借的)别人有权拿欠条向他追债吗?3,别人有权找子女逼问父母去向吗?警察会吗?贷款没还的银行呢?转移的财产除了父母带走的现金外,贵重物品都是转移给债权人抵债的,子女现在没任何财产.就想知道警察或银行或私人有权找子女逼问父母下落吗如果知情不报算犯法吗
[律师回复]
1、父母卷款潜逃的,子女不需要承担其债务。
2、父母债务由父母负责偿还。父母逃跑的,需要用父母所有的所有财产进行偿还,子女不承担偿还责任。但子女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也是允许的。
3、另外,如果子女有从父母处接受赠与或者无偿取得的财产,债权人有权申请撤销该赠与行为,并依法强制执行无偿取得的财产。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