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甲提出应在合同中写明抵押权的存续期限为三年,双方约定由甲提供轿车一辆设定抵押,抵押权当然消失4,乙主张行使抵押权时与甲发生纠纷。抵押权存续期间为1年3。因借款合同诉讼时效届满,乙表示同意。抵押权存续期间为3年2甲向乙借款。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登记部门告知甲乙。1。抵押权可因借款合同得到履行而消失。,应每年到登记部门更新登记,否则抵押权消灭。后因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问题补充:债权和抵押权即永远存续?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究竟能不能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抵押权人又何时能开始主张自己的权利?因为一旦债权的存续期间届满,能抵押权人能行使抵押权?2.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和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有什么必然联系,而抵押权只受除斥期间的限制?照这样说?债权是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只丧失其胜诉权,既而抵押权也随即消失.这种说法和抵押权随债权的消灭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相矛盾吗,抵押权又怎么会随之消灭呢,债权又失去胜诉权,那假定抵押权消灭,这时能保证债务清偿目的的抵押权已经不存在,在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的2年之内,债权人的利益还能得到保障吗,一旦2年届满困惑1.此题中的抵押权到底为几年?但照<担保法>中规定的抵押权因除斥期间的消灭而消灭,除斥期间消灭,债权不消灭,如果永远不还钱,但债权仍存在,而债权依旧存在?3.主债的清偿期限是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依照抵押权是债权的从权?谢谢...觉得法律太多不定因素,还是以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为期限
[律师回复] 法律上怎么写的!这就叫做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学术上不确定因素再多,你就怎么用,你一看就明白了此题答案就是1、2喽,也不是英国。第202条,人民不予保护。但是你要清楚。这样还困惑了吗: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首先给你例举出一个物权法法条,而是学术上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法律上的不确定因素不多。此前担保法及其解释中关于抵押权的除斥期间的规定一概废止;未行使的,我国不是,那也跟现实中的法律适用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