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公司必须与劳动者协商,而且支付未签合同三个月的双倍月工资赔偿,如果劳动者还是不愿意签合同,那么终止劳动合同,但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公司保持原福利待遇不变,所以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