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原则上,不能。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可用作抵押。
1、《担保法》第37条规定:以下财产不可用作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
第三十四条第
(五)项、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2、特殊情况,可以抵押:
(
1)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
2)第36条规定:
第一款: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