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依法对行政案件行使审判权,不受、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