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理由;不满六个月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谢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您好。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按一年计算,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你赔偿金。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满意请按赞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