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拘留所关十天的话什么时候可以探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时间要根据当地的公安部门的实际规定时间可以进行探望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1990)4号(公安部1990年1月3日发布,自1990年1月3日起施行)第十五条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扩展材料:《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