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根据刑诉法的上述规定,人民有责任(义务)向被害人送达判决书,没有送达是不对的。我不知道你所说的相关部门是什么单位。我想,只要该部门不是,让受害人去找判决书,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