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

帮助5人 4.7w浏览 #劳动纠纷 匿名 2020-10-07 陕西咸阳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咸阳维权法务
    咸阳维权法务
    63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问题解答如下,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扩展资料
    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8号)。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全文
    11 2020-10-0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2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
一键咨询
  • 渭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1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4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2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4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7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0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6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7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1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8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3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7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8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8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2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2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34****554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7****678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5****884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哺乳期休假新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10w+浏览2025-01-09
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问题解答如下,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扩展资料
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8号)。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7w浏览
重庆哺乳假最新规定
10w+浏览2024-10-01
浙江省哺乳假新规定?
浙江省哺乳假新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其他。
1w浏览2024-09-23
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问题解答如下,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扩展资料
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8号)。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7w浏览
重庆哺乳假
10w+浏览2024-11-23
哺乳假多少天2025新规定
哺乳期大概的休假是在5个月左右,根据地域的不同和工作的原因假期都会不一样。根据法律规定,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内,可以享受每天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有不满1周岁宝宝的女职工,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内享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合共1小时的哺乳假。
1w浏览2025-02-24
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问题解答如下,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扩展资料
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8号)。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7w浏览
重庆 哺乳假
10w+浏览2024-10-02
哺乳假2025年新规定是什么
国家法律规定,哺乳期女职工每日工作时间内享有一小时哺乳假。若女职工生育并照顾多个小孩,每增加一个婴儿,需额外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应保障女职工这一权益,确保她们在工作与育儿间取得平衡。
1w浏览2024-04-28
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问题解答如下,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扩展资料
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8号)。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7w浏览
重庆哺乳假最新规定2025
10w+浏览2024-10-07
新劳动法哺乳假规定是什么
女职工在满足计划生育政策下,产后如抚育困难,可申请哺乳假。生育第一胎并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享6个月哺乳假及独生子女奖励费;生育第二胎女职工享3个月哺乳假(需遵守计生条例)。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为独生子女女职工提供最长一年的哺乳假(含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1w浏览2024-04-26
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最新重庆哺乳假规定法规问题解答如下,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扩展资料
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8号)。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7w浏览
重庆市哺乳假
10w+浏览2024-10-05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