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2、因此,老婆身患重病,老公撒手不管,也不出钱,老公的行为是违反了上述规定的义务。所以,老婆是有权利要求老公支付扶养费的。
3、如果老公拒不支付,老婆的娘家人是可以以老婆的名义向提讼的,由依法查清事实后作出判决的。
4、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5、所以,根据以上的规定,如果老公不履行判决,老婆是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