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实务处理中,特别是要把对单位行贿和正常的馈赠行为区分开来。对单位行贿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利益,是一种钱权交易;而向亲戚、朋友、同学的单位馈赠的行为,是为了加深感情和友谊,表礼致意。对单位行贿一般以隐蔽的方式进行,往往是以礼代贿,贿赂物的数额比较大;而对单位馈赠的财物一般都比较小,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要注意本罪与单位行贿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个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后者只有单位才具有主体资格。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行贿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后者的犯罪对象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包括向非国有单位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