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担保人×××以(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数量或者数额、所在地点等)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写明保全财产名称、数量或者数额、所在地点等),期限为年月日(写明保全的期限)。
案件申请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1.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2.必须是由于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将来的裁判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情况紧急
4.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5.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