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在路边停着,突然有个小孩骑着电动车过来,他骑车太快直接撞倒我的车尾部,造成了小孩的两颗门牙没有了,现在的医药费时我自己出的,现在已经花了一万多了,这个时候小孩的家长在要我们出6万,这个事情就算没有事情了,我说不给他们,他们说起诉我,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你好,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
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