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部分的离婚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但有些约定,可能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者因协议内容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常见的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离婚协议约定免除一方抚养子女的义务。
不论是出于尽早离婚的考虑还是有其他原因,夫妻约定免除一方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样的条款都存在将来因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而被确定是无效的可能。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不能因约定而免除。
(2)离婚协议中处分了他人的财产。
例如,双方约定分割了其中一方父母的房产,该项约定若不能取得该父母的同意或者事后追认就是无效的。
(3)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单独承担。
这项约定会因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对第三人无效,会判决离婚双方共同承担。不过另一方承担债务后,有权向该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