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不着大动干戈去告。法律足凭证据说话的。现在银行在防止差错上做足了功夫。不会算少钱给客户,如果是计算错误,随时可以复查。如果是现金少给你,银行规定是营业员面对面用点钞机点一次,手工点一次,由值班经理复核一次再交给客户。在营业厅内设有点钞机,请你复点一次。并且全程有监控摄像头录像存档。所以,出门后概不负责。这不是法律效力问题,是证据问题。银行就是用这些证据,证明他的正确。而你当时不复查钱,又出了门,你找不到任何证据是银行出错。如你仍坚持是银行的错,还有权到银行申诉翻查监控录像,查看当时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