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为拘役六个月
(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
(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造成被猥亵对象轻微伤的,重处20%。【猥亵儿童重处规定】猥亵儿童的,重处20%,造成轻微伤的,重处100%。【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第一百一十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五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四、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节录)(2010年3月15日)
五、定性20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收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非法剥夺、限制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情节严重,或者对被收买妇女、儿童有、伤害、侮辱、虐待等行为的
六、一罪与数罪25拐卖妇女、儿童,又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施故意杀害、伤害、猥亵、侮辱等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七、刑罚适用28拐卖妇女、儿童,并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施故意杀害、伤害、猥亵、侮辱等行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应当依法体现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