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新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到机动车登记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手续。根据这一规定,机动车转让行为属于依法应登记的民事行为。新的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才能享有自己对机动车的所有权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就开始按照法律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检验、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 新的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一方面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相应的权利义务也就转移给新的机动车所有人,这也是对其自身权利的保护。其他有关法律也对特殊民事权利义务的转移进行登记作了规定。比如,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这样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