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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购房者本在合同上约定交房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房屋产权等证件办理好交于购房者(业主),但因开发商原因,迟迟未将相关证件办理好,已超过逾期1年多的时间。请问,购房者是否可根据当时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提出违约赔偿?关于此类情况有没有相关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具体?另外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赔偿,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诉讼?需要提供些什么相关资料?谢谢!

帮助5人 5w浏览 #行政类 匿名 2020-10-15 新疆伊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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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当地律师。《最高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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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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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屋认拆迁方常用伎俩之将房屋定为违建
从实际的效果来看,拆迁方的这种做法效果显著,可节省一大笔补偿费用。但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拆迁方自行作出的违法建筑认定是无效的、违法的。被拆迁人在一定要对房屋面积的认定方面多加注意,不要轻易相信被拆迁方的先签协议事后补偿等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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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协议书怎样算失效
[律师回复] (一)针对约定失效条件达成的情况:
    当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具体的失效日期时,在该日期到来后,协议自然失效,双方无需再受协议约束。如果约定了特定事件发生时失效,比如涉及房产认购时,规划变更使得认购的房产无法实现当初约定的功能,像原本约定有大型配套公园,后规划改变取消了公园建设,那么此时认购协议就会失效。这种情况下,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续事宜,比如是否选择其他合适的房源或者退还认购款项等。

(二)对于一方根本违约的情形:
    若开发商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就签订认购协议的情况,这属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的行为,购房者有权主张协议失效,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款项,还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购房者若不按约定支付认购金,同样构成根本违约,开发商可以根据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解除认购协议,并处理已认购的房产,比如另行出售等。

(三)在不可抗力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时:
    比如发生地震摧毁了认购房产,这种情况下,由于房产已不存在,认购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协议可能失效。双方应共同面对不可抗力带来的后果,比如对于已支付的认购款项,可协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如退还部分或全部款项等。

(四)当协议被依法撤销或解除的情况:
    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事由,例如开发商在宣传时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误导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购房者在发现后可通过法定程序申请撤销该协议,撤销后协议失效。或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决定解除认购协议,比如购房者因个人经济状况变化无法继续购房,与开发商协商后达成解除协议的共识,那么协议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协商的内容处理相关事宜,如退还认购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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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八级在南通能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一)如果是一般人身损害导致的八级伤残赔偿:
    1. 伤残赔偿金:
        - 计算标准:要依据南通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 计算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如果伤者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就减少一年;要是七十五周岁以上,就按五年计算。
        - 最终计算:算出的年限金额再乘以30%(八级伤残系数),得出伤残赔偿金数额。
    2. 医疗费:按照实际支出的费用进行赔偿,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票据等凭证。
    3.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以及伤者的收入状况来确定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等确定,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可参照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4. 护理费:要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确定赔偿金额。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5.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金额。

(二)如果是工伤导致的八级伤残赔偿:
赔偿计算会涉及到本人工资、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具体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此外可能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两项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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