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分为酌定缓刑和法定缓刑两种。酌定缓刑是指,即使被告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法官也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既可以宣告缓刑,也可以不宣告缓刑。法定缓刑是指,只要被告人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同时又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的,法官就应当宣告缓刑,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其次,缓刑的适用条件又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形式条件是指被告人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实质条件包括: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然后,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管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都不得宣告缓刑。这就是缓刑的排除条件。
最后,缓刑不是独立的刑种,只是主刑的执行方式,也就是说,缓刑只适用于主刑,不适用于附加刑,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