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为大家解答“” 当事人对于自己的民事权利或者财产处分相关的承诺函,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及第三人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一般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是涉及到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承诺函,应当遵从相应法律规定,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即便当事人自愿作出的承诺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2.出具承诺函的当事人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说不具备相应的能力而进行的民事活动,依法应视为无效的承诺函。 3.当事人在出具承诺函时应是自愿的,如果存在误解、受人胁迫等情形出的承诺函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