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过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可以直接离婚吗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在离婚,不存在直接离婚。需要经过的审理和调解,在夫妻感情的确已经破裂前提下,经过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