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参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如果是工伤原因导致的,一般情况下构成一级伤残;如果是他人侵权导致,需要根据受伤原因进一步具体判断伤残等级。一般存在生活自理障碍,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但需要经过鉴定才能得出确定。
一、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4. 1.5生活自理障碍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进食: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
)翻身:不能自主翻身;
)大、小便: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要他人帮助;
)穿衣、洗漱: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自主行动:不能自主走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
)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
)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
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
三、《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
5.2 视力残疾分级
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视力残疾分级见表1。
表1 视力残疾分级
级别 视力、视野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