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判了十五年刑期,年龄五十岁了,有高血压,慢性寻麻诊皮肤病,可以向监狱申请监外执行吗?
[律师回复] 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荨麻疹不算严重疾病,高血压更不算:
1、身患而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应该是不可以的。如果还没从送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如果已在服刑,有下列情形之一、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那叫申请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那叫暂予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