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招嫖信息,实施诈骗,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安徽省标准以五千元为起点),其行为涉嫌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骗取他人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财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作为一种新型的诈骗案件,因案件受害人系招嫖被骗,案发后心存顾虑,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吃哑巴亏而不敢报案,导致侦破和打击难度加大。此类案件虽然案值不大,但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当地治安形势造成恶劣影响。
这种情况与嫖娼未遂完全不同,因为根本没有卖淫女存在,不应当被治安处罚,同时也不应当留下案底。但是绝对不提倡招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