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敏车行驶超出限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扣十二分《机敏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中关于机敏车行驶人违法减分如下:
一、机敏车行驶人有下列违法做法之一,一次记12分:
(一)行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敏车的;
(二)饮喝酒后行驶机敏车的;
(三)行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出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导致交通意外后逃跑,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敏车未悬挂机敏车号牌的,或者有意遮挡、污损、不按限定安装机敏车号牌的;
(六)使用虚构、变造的机敏车号牌、行驶证、行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敏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行驶机敏车在高速公路途倒车、逆向行驶、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行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的;
(九)行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途行驶超出限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以外的道路途行驶超出限定时速50%以上,以及行驶其他机敏车行驶超出限定时速50%以上的;
(十)持续行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出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获到校车行驶资格行驶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