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数上符合要求,但是同时还要考虑是不是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首先,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才算经济性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另外,经济性裁员还有非常严格的程序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要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三)裁减人员方案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缺少以上任一条件,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可能被认定为是违法解除。员工到时候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2倍的违法解除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