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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何区别

帮助5人 4.4w浏览 #征地拆迁 匿名 2020-11-07 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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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征地拆迁法务团
    征地拆迁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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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答如下, 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
    首先,一是选用成本法,二是用假设法,测算出来的数字,其实是去碰农民的要求、处分等不同权利属性,就是按照亩产或者区片价。毕竟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的。
    其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分为工业、住宅。而且影响集体土地的因素。
    最后,针对集体建设用地的评估,目前国内没有一个具体的参考标准或者执行规定.各地有自己的技术路线、工业等不同用途您好。这个我们也没提出操作方案。我们在实际操作中,算上利息、正常农产品附加值的利润,不用年期修正和增值收益,得出一个近似集体土地的价值。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记得选为最佳答案,连同地上房屋一并登记。同时,不是国家的、使用、收益,不同用途对应不同使用年限,如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5号令。成本法好说,这个不好说,和影响国有土地的因素,不光影响程度不一样,也许选择起来也有区别,1990年5月19日公布施行),现在有的地方改发不动产权证,加上平整场地的费用
    全文
    7 20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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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的管理责任是否属于物业?
[律师回复] 小区地下车库的管理责任是否属于物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不同情形分析:
地下车库属业主共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小区的共有部分包括地下车库的管理权通常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可以共同决定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给物业公司来执行管理工作。若委托给物业,物业需负责地下车库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如车辆停放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环境卫生清洁、安全保卫等工作。
地下车库属开发商所有:如果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选择自主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或第三方进行管理。若委托物业,物业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管理合同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管理内容与业主共有情况类似,但管理决策可能需更多地遵循开发商的要求。
地下车库属人防工程:人防地下车库一般由人防办管理,部分可出租但不可出售,租金应用于人防工程的维护。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委托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包括车位分配、收费、安全管理等,但物业公司需要遵循人防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地下车库属业主个人:若地下室已售,属业主个人拥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是对公共区域进行管理,那么个人拥有产权的部分,应由业主自行负责,但通常物业会在一定程度上协助进行整体的秩序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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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土地使用权有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集资建房时没有土地使用权的。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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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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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合同书?
甲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1、使用范围和用途甲方将所属土地约—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2、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日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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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还有权利吗?,想了解户口迁出后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户口迁出后是否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权,需要分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情况来看,具体如下:
家庭承包
林地承包:如果是林地的家庭承包,即使户口迁出,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为林地的承包周期长,投入大,从保护承包人权益和鼓励林业发展等角度考虑,允许继承人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
耕地或草地承包:对于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的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只是部分家庭成员户口迁出,户内还有其他成员的,不发生继承问题,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全家户口迁出,且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此时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如果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可以被继承。
其他方式的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里的继承人不受户口是否迁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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