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工人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自己交纳社保。能够在档案坐落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交费窗口交纳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城镇个人医疗保险,2014年交费基数为2630元,交费比例为7.3%,月交费金额交费基数交费比例。 失业保险领取要求:
1、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不能控制的原由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什么情形隶属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限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工人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人被用人单位炒鱿鱼、除名和辞掉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背劳动合同导致工人辞工。出现上述情形导致工人失业的,工人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解决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解决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效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