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受理的民诉案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会将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并要求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所以不会等到在发送开庭通知时才附送状副本,如果没有按照民诉法定程序办理民诉案,是不合法的,其审判结果无效,被告可以以程序违法为由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