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的实体毛和托运书上的不一致怎么办
[律师回复] 当货物实际毛重与托运书上的不一致时,通常应该重新进行查验和复磅,并给予纠正更新有关单据,同时追究责任方责任。 货物实际毛重与托运书上的不一致,在海运方面,属于错误申报(IN
A
CCURA
CYINPARTICULARSFURNISHE
D
BYSHIPPER),因此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和目的港查核托运任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发现与实际不符,承运人可收取运费罚款。 错误申报通常是海运正本提单背后的条款之一。 而货物交接时,承运人、托运人双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罚款,也由责任方负责。 如果属于进出口货物,海关查验实际重量超过了申报数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